(续)2. 成圣观:儒家对比基督教
成圣观念(2)手段:靠人对比靠神
a. 儒家的成圣观念(2)靠自己
儒家认为,每个人都有机会成为有德行、有修养的人,而这主要要靠自己的自觉努力、学习和实践来完成。孔子说:“仁远乎哉?我欲仁,斯仁至矣。”意思是,仁德其实并不是离我们很远的东西;只要一个人真心想追求仁,并且愿意在生活中去实践仁,仁德就可以在他身上表现出来。
孟子主张“人性善”,认为每个人心里原本都有发展出仁、义、礼、智的苗头,也就是所谓的“四端”。所以,人可以通过不断保养、扩充、反省和实践,把自己内心原有的善发挥出来。王阳明说“满街都是圣人”,也是在说每个人心中都有良知,只要能够去掉私欲的遮蔽,把良知真正表现出来,就有可能成为圣人。
不过,儒家里面并不是所有人都主张性善。荀子就主张“性恶”,认为人的自然欲望如果没有受到教育和规范,就容易引起争夺和混乱。但是,他同样相信人可以通过学习、礼法、老师和朋友的帮助,以及长期的练习和培养,把不好的一面改变过来,最后成为君子,甚至成为圣人。
所以,儒家的成圣不是靠外在神明来拯救人,而是强调人可以在礼乐文化、学习实践和自我修养中,不断提升自己。如果借用“渐修”这个说法,儒家的成圣道路可以理解为:人通过长期反省、学习、实践和积累,一步一步地把自己修养成有德行的人。《论语》把《学而》放在第一篇,也正好表现出儒家重视学习和反复实践的精神。
换句话说,儒家相信:人不是天生就注定失败或堕落的;相反,人可以靠自己的觉悟、努力和修养,一步一步接近圣人的境界。
b. 信徒受这种“靠自己成圣”观念影响时,可能有的表现
i. 可能使人轻看罪的影响和神恩典的重要性
(1) 高估自己(对付罪的能力)
如果心底里偏向觉得人可以靠自己变好的话,也会容易以为可以通过立志、禁欲、反省、加倍努力”,就能靠自己的意志力把坏习惯改掉、把罪对付掉。
(2) 轻看罪
(a) 如果人高估自己对付罪的能力,可以说他们轻看了圣经所告诉我们,罪所带来的负面影响、甚至是破坏力──罪本质上是对上帝的背叛,并且会阻隔我们与神的关系。
(b) 有些信徒若有做错事时,可能会更介怀“达不到社会期望”或“让大家失望”而感到羞愧、内疚,多于因为自己“得罪了圣洁的上帝”而感到扎心和痛悔。
(3) 轻看神的恩典
如果高估人自己对付罪的能力和轻看罪,人就不会在犯罪时立时寻求神,不明白神赥罪本身就是一个很大的恩典,也不明白人正正就需要这份恩典。
ii. 可能导致属灵操练形式化,并带来不良后果
如果信徒过度看重自己的努力,就可能不自觉地用一些外在指标来衡量自己和别人的属灵状况。例如:每天有没有读经五章?有没有参加清晨祷告会?有没有定期禁食祷告?新旧约读过了多少遍? 读经、祷告、聚会、禁食本来都是好的属灵操练,也能帮助信徒亲近神、操练敬虔。问题是,当这些操练被成绩化、表演化、绝对化时,就容易偏离原本的意义。
例如,一个人可能因为某天有事或软弱没有读经,就觉得神不再爱他,也不会垂听他的祷告,于是陷入无止境的自责和焦虑。若那段时间刚好遇到疾病、意外或灾祸,他还可能马上认为这是神因他灵修不够而降下的审判。另一种情况是,信徒因为害怕“丢脸”,不敢真实地和肢体分享自己的软弱,只好在表面上装作很属灵。
如果看到别人没有做到某些操练,也可能立刻严厉批评对方,而不是先了解对方的实际处境。反过来,如果自己真的完全达标了,就容易产生属灵骄傲,像法利赛人一样自义;如果看到某些信徒或领袖的灵修操练特别严谨,也可能过度吹捧,甚至崇拜对方。
此外,这种倾向也可能表现为特别看重外在可见的“克己”行为。例如:基督徒不能打麻将、不能抽烟、不能喝酒、不能听流行音乐,女性衣着必须符合某种标准等。某些提醒本来可能是出于见证、节制或避免试探的考虑,但若被绝对化为判断圣洁的标准,就容易变成清规戒律。人们可能因此彼此审查、贴标签,甚至一看到年轻信徒纹身或听流行音乐,就立刻判断对方“不圣洁”、“生命不长进”,而不是先了解他的信仰、生命和具体处境。
iii. 可能淡化祷告、与神相交和圣灵的大能
当人太看重自己的努力时,面对生命中的罪恶或软弱,就容易习惯依靠自己的意志力“咬紧牙关苦撑”,而不是更多借着祷告呼求神,倚靠圣灵的帮助和改变。当然,基督徒成圣也需要真实的顺服、操练和抵挡罪;但如果成圣被简化成一种意志力工程,人就会越来越靠自己,而不是活在与神的关系中,倚靠圣灵更新生命。
还有一种情况是,人可能把祷告也变成一种操作:我越努力祷告,祷告时间越长,情绪越迫切,神就越应该照我的意思成就。这样,祷告就不再是与神相交、信靠和顺服,而变成一种用来换取结果的属灵技术。
iv. 小结
华人教会中这种偏向“自力成圣”的倾向,可能不只来自儒家文化,也可能受到某些西方敬虔主义传统、复兴主义传统的某些倾向影响,还有律法主义的影响,以及华人社会重视表现、羞耻感的影响。
但无论如何,儒家强调自我修养、克己和成德,真的可能使华人信徒更容易接受“靠努力变得更属灵”的表达方式。可是,如果这种努力脱离了福音恩典、基督救赎和圣灵的工作,就容易滑向自义、焦虑、形式化和彼此论断。
因此,我们不是反对悔改、读经、祷告、禁食和克己操练;相反,这些都是基督徒生命成长中重要的部分。但我们须要把操练放在恰当的位置:我们是否把这些操练变成赚取神接纳、证明自己属灵、审判别人生命的工具。基督徒的成圣不是靠自己修成圣人,而是在神的恩典中,靠着圣灵,被基督不断更新,也以顺服和信心回应神。
c. 基督教的成圣观(2)靠神(不是靠人自己)
以下我们来看看圣经怎样看信徒的成圣:
i. 在地位的成圣
基督徒原来死在撒但的罪恶权势里,但当我们认识主耶稣,悔改归向神;并接受主耶稣作生命的救主时,我们就分别为圣归属神了。故此,不论我们的行为如何,只要真心悔改信主,就已经在基督耶稣里成圣了。圣经称凡相信耶稣基督的人,就是“圣徒”。
哥林多前书6:9-11:“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?不要自欺!无论是淫乱的、拜偶像的、奸淫的、作娈童的、亲男色的、偷窃的、贪婪的、醉酒的、辱骂的、勒索的,都不能承受神的国。……但如今你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(按指:已受洗归入耶稣的名下),并借着我们神的灵(按指:已受圣灵的洗),已经洗净,成圣,称义了。”
罗马书6:19:“我因你们肉体的软弱,就照人的常话对你们说。你们从前怎样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,以至于不法;现今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,以至于成圣。”
哥林多前书1:2:“写信给在哥林多神的教会,就是在基督耶稣里成圣、蒙召作圣徒的,以及所有在各处求告我主耶稣基督之名的人。基督是他们的主,也是我们的主。”
ii. 生活的成圣
罪在我们生活里不断显露出来,虽然主耶稣洗清我们所犯的一切罪,但是罪的权势仍在世上,罪的作用仍在肉体中,因此犯罪的可能性仍在,而且这肉体将罪不断表现出来。基督徒从罪的权势下脱离出来,这就是成圣的过程。
罗马书(5:21,6:12、14,7:14、17、20)的经文中,说明罪像是主人一般地管辖着我们,或像君王般地辖制我们。虽然基督徒不应犯罪,但有些时候偏要犯罪。虽然如此,基督徒若靠着神的大能和圣灵的运行,就能脱离罪的权势,这就是过成圣的生活了。这过程非一日达成,也非一次达成,乃是一生不止息的追求过程。
罗马书8:1-4其中记载:“如今,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。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,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,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。”这里中文翻作“赐生命圣灵的律”是指圣灵在我们生命中运行,产生一个新的规律或作用,这个作用就是神的生命不断彰显出来,而罪和死的律就不能再捆缚我们,因我们被释放了。
关键在于我们是否愿意随从圣灵,体贴圣灵。若照着圣灵的律,就能脱离罪的律。所以,今日的基督徒如何经历主观的“同活”呢?“将肢体献给神”(罗马书6:13),“随从圣灵的人体贴圣灵的事”(罗马书8:5),前者“献”就是顺服,让圣灵作主;后者“随从、体贴”也是让圣灵作主。如果让圣灵作主,时时随从圣灵而献上自己,圣灵就要改变我们,在里面结果子。“圣灵所结的果子,就是仁爱、喜乐、和平、忍耐、恩慈、良善、信实、温柔、节制。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。”(加拉太书5:22)